關于印發《西安通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財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
為了規范物業公司財務行為,建立現代企業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強化會計監督,合理有效的使用資金,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1、根據國家財政部頒布的《會計法》和物業公司的具體情況,采取借貸記賬法記賬,遵循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本著量入為出和精打細算、獨立核算的原則,保證財務狀況穩定、資金合理、有效使用資金。
2、物業公司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3、物業公司財務工作實行經理負責制。
4、本辦法涵蓋了公司財務管理與作業規程,公司所有涉及到財務管理的事項均應遵守。
二、機構設置及職責
1、公司的財務部設立會計和出納兩個崗位,遵守國家財稅和資產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具體負責日常財務活動的計劃組織與協調工作,全面反映公司的收支業務,對各項收入和成本進行核算,實施會計控制及監督。具體制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如實反映物業公司的財務和經營狀況,按時向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表。
2、財會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3、物業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收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出現截留和隱瞞收入、私設小金庫等違紀行為。
4、對發生的不符合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的開支,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5、財會人員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并注明交接日期,由主管人員監交,并由交接雙方簽章,未按規定辦清交接手續的財會人員,不得私自離職。
6、收費標準必須執行物業公司制定的統一價格,不得出現隨意少收或不收的現象。
三、貨幣資金管理
1、為保證物業公司日常業務的順利進行,需保留三天的庫存現金數額。
2、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不準以收抵支、不準代其他單位收、付現金、不準私借賬戶、不準以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
3、月末及時核對銀行存款,隨時掌握銀行存款的數額,做到賬實相符。
4、嚴格支票管理,不得開具空頭支票,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瞻字焙豌y行預留印章必須由會計及出納人員分別保管,相互監督使用。
四、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特質形態的資產。
2、固定資產購置,按照規定統一采購、統一管理,并分類建卡,財務部應對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所有固定資產嚴格登記手續,專人保管,做好備查記錄。
3、年終進行資產清查,做到賬、卡、物相符,保持固定資產形態完整,技術性能良好。
4、對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應由使用部門寫出書面報告,填寫盤盈、盤虧表,按規定程序審核批準,提出處理意見,由物業公司負責人及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簽字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5、對使用期滿或未滿而報損的固定資產,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手續,由使用部門寫出報告,經相關部門鑒定無法使用和維修后,由物業公司負責人及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簽字批準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同時將變價收入上繳財務部做賬務處理。
五、材料物品管理
1、物業公司的材料物品是指公共設施維修購買的材料物品,包括節能燈、護套線、閘箱、電表箱、防水膠布、脹塞、脹栓、一至三聯開關、聲光控開關,明盒等等。
2、購買材料物品必須持有經過批準采購計劃,由物業公司經理的簽字報財務部審核報銷。
3、材料物品的采購及領用,需由專人驗收和發放,同時填寫“物業公司領料單”或“物業公司出庫單”。
4、采購業務完成后,由采購人員依據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驗收清單及發票,持采購計劃單連同物品入庫單,按規定審批后辦理付款手續。
5、采購員若向農民或個體戶購買商品無法取得稅務部門開票的,采購人員應填制“物業公司采購單”,有采購員兩人以上的證明及驗收員的驗收證明,經物業公司經理和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批準后予以報銷。
6、嚴格采購、驗收、進出庫、保管和領用管理制度,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上繳、支出、領用備件、物資的轉移、毀損,要有票據證明、記錄等原始單據。
7、定期清查盤點,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盤虧、盤盈、毀損的材料物品,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由物業公司經理及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簽字批準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六、借款的審批
1、物業公司職工因公借款,需經公司經理和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簽字后,交由財務部審核辦理付款業務。
2、購買設備、辦公家具等固定資產、材料、庫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等業務,經過驗收合格后,經公司經理和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簽字后,交由財務部審核辦理付款業務。
3、因業務需要須預先付款的采購事項,必須經物業公司經理及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簽字方可借款。
4、采購人員因業務需要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周轉,備用金不得超過5000元,年終辦理還款手續。
七、報銷程序:
1、報賬流程
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審查簽字→會計(財務負責人)→經理審批簽字→主管院領導(2000元以上)→出納員支付款項。
2、報銷原則及過失責任
(1)堅持誰經辦誰報銷的原則,嚴禁代報。
(2)堅持報銷人、審批人分權原則,財務人員必須拒絕報銷審批人和報銷人同為一人的費用。
(3)經辦人應在取得發票、收據等有效憑證的三天內,及時到財會部報銷。
(4)業務招待費不得超過全年收入的10‰。
(5)按合同支付款項的,在首次付款時,應將合同交財務部門備查。今后需支付的款項,由財會部門審核并報物業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開支。
(6)凡在費用報銷中有弄作假、虛報費用、虛構業務報銷費用等行為者,一經查實,除收繳報銷人所報費用外,按虛報金額的兩倍給予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公司作除名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對于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各部門負責人給予同等處罰。
(7)對于在費用報銷中由于財務人員未堅持制度,審核不嚴,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責任,處以不低于錯報總額20%的罰款。
八、收費管理
1、物業公司嚴格按照國家及學院相關規定合理收費,物業公司各部門人員不能隨意降低、提高收費標準,不能隨意同意欠費或者緩交費用。
2、對于確需欠費、緩交費用的人員,采取誰同意、誰擔保、誰負責的原則。如果形成死賬或者按期不能收回欠費,則從當事人的工資和津貼中扣除。
九、財務監督
1、物業公司財務部接受國家工商、稅務、物價和學院財務、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財務監督。
2、物業公司經理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3、會計人員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
十、本辦法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物業公司負責解釋。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