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小區管理,確保安全穩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凡進入我小區的人員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工作證、身份證等),經門衛驗證同意后方可進入小區。凡小區內臨時施工人員,一律憑物業公司簽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入小區,無證件者,拒絕入內。
第二條 探親訪友,須說明要探訪的業主姓名、門牌號。訪客和業主電話聯系并經門衛確認后方可進入小區。
第三條 未經物業公司批準,各類攤點和商品推銷活動不得進入小區,小區住戶亦不得利用自住房進行任何形式的商品推銷活動。
第四條 對帶出小區的貴重物品,非業主人員須在業主陪同下,經門衛驗證后方可放行,否則門衛可以暫扣物品。
第五條 車輛進入按《西安通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明光路小區庭院交通及車輛停放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條 為確保小區的整潔衛生,任何人員不得在小區門口擺攤設點、堆放雜物,門口不得張貼標語、廣告、宣傳品等。
第七條 為維護門口秩序,確保交通暢通,大門兩側不得隨意??扛鞣N車輛,人員、車輛不得在門口滯留。
第八條 對違反門禁管理制度者,門衛有權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口頭警告糾正其錯誤行為;對個別故意刁難、尋釁滋事、毆打辱罵值勤人員的按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處理。
第九條 門衛須按規定著裝,佩帶袖標及相應的值勤警具。值勤中應使用文明用語,認真詢問,仔細查驗證件,做好出入登記。
第十條 裝修期間大門通行時間:07:00—20:00,其他時間禁行,單元門、電梯開關時間同步。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2013年11月1日